8月4日,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公布了《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》,根据该意见,成都将打造133.11平方公里的环城生态区海绵综合体,提高旧城区内的排涝治涝能力,消除城市易淹区。到2030年,成都80%以上建成区都要符合“小雨不积水、大雨不内涝、水体不黑臭、热岛有缓解”的目标,能将70%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。
按照生态修复的理念,成都市将通过实施小型水库、农田湿地、中小河流整治、森林涵养保护区等建设,强化环城生态区及周边区域对雨水的下渗和调蓄作用,有效控制地面径流,将133.11平方公里环城生态区打造为兼顾“生态、民生、产业、耕保”的海绵综合体。
按照成都市推进“海绵城市”建设思路,新建小区和建筑都要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进行建设;同时鼓励有条件的既有建筑进行海绵城市改造。通过实施旧城区老旧小区有机更新等项目,有序推进建成区海绵体建设。
市政建设的排水观念也将更新。改变雨水快排、直排的传统做法,变快速汇水为分散就地吸水,增强城市道路和广场对雨水的消纳功能。在新建城市道路和广场建设中,增加道路绿地、树池、人行道、非机动车道、停车场和机动车道的透水性,做好雨水收集、调蓄、净化等环节处理,最大程度减缓雨水径流。有条件的既有道路和广场要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逐步进行改造。
此外,将全面推进城镇排水防涝设施达标建设,加快实施城镇易淹易涝片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,加强排水管网养护,提高城镇内涝防治水平。